今年以来,工程建设公司牢固树立“生命至高无上、安全永远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公司2021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以制度强化安全管理手段,及时向不安全行为“亮剑”,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据了解,该公司为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能力和安全管理行为,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公司2021年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的决定》,建立了安全生产体系检查考核奖罚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办法(暂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安全管理红线、干部跟带班检查及带指标运行管理规定、挂牌管理规定等细则要求。在固化安全生产体系统领地位的同时,遵循“规范、朴素、安全”的原则,突出动态达标、过程达标,强化日常检查考核,明确了对现场不安全行为和安全隐患问题较多的项目部采用停工措施,并挂牌督办,对每半年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排名末位的单位,约谈责任领导。
同时,该公司根据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容易出现的不安全行为管理重点,动态更新隐患问题、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强化过程管控,以项目安全生产主体专项整治为重点,完善和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实现源头治理。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加强“11种隐患人”管理的规定,严防意外事件,明确了凡不服从管理的,按照严重“三违”处理,并纳入项目部考核。健全零星作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劳务、专业分包人员的安全行为和进场前的安全培训,着力健全各层级安全防控体系,杜绝不安全行为发生,全面夯实安全基础。
此外,该公司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加大不安全行为的日常监督问责力度,确保安全责任落在平时、落到现场、见到实效,对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个人,坚决做到查处一个、问责一个。安全监督部门要认真履行联合检查、专项检查、动态督查职责,紧盯重大风险,确保管控到位。公司机关业务部门要带头反干部违章指挥及触犯“红线”人员、落实视频反“三违”制度,对未完成反“三违”指标的,按标准处罚。党群工作部充分发挥党员示范、群众监督、青岗监督、妇女协安等传统安全监督作用,筑牢安全监督防线。
(审核:常亮 责编: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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